长时间不在

|宋执安|
爱我所爱

小执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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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凹凸乙女】我该如何曲折地爱你

*长文预警

*涉及嘉/瑞/雷/安/帕/卡/凯,类似群像

*ooc属于我

*文不对题

 

 

 

SUMMARY:时光机告诉我一个秘密,橙子汁的泡泡里倒着我爱你。

 

 

 

 

00

 

凯莉在我面前端起了第二杯放了糖的摩卡,她不紧不慢地抿了口,咖啡不可忽视的香使我的心更加难耐,我忍不住双手撑住桌,面对女孩闪烁迷人的双眸,几乎是咬牙切齿一般地对她说:

 

“第七世了。”

 

我爱上了凯莉,在第七世。

 

凯莉显然对我的反应十分高兴,她漫不经心地点了一份草莓慕斯蛋糕,晶莹剔透的勺子舀下一勺奶油,她微微张开了嘴,在尝到侵入鼻腔的甜味之后满足地眯起了眼睛,我望着她看似毫无波澜的湛蓝色双眸,终究无可奈何地双手交叉置于胸前。

 

“…不解释一下吗?”

这回她舍得将蓝宝石一样的眼睛投到我身上了。她有些不可思议地顿了顿,唇角上翘,倒是饶有兴趣地对着我念叨。

 

 

“可别误会我!本小姐的能力还没有到足以让别人爱上我——除非,是本小姐魅力太大?这也是无法避免的嘛……难道说,你后悔了?那就抓紧时间跑,可别让发怒的女孩子抓到你哦。”

 

 

我艰难地吞咽着唾沫:“…后不后悔是两码事。你要听听我的故事吗?”

 

凯莉撂开眼,露出了海蓝色澄澈的双眸,转了转右手腕:“简短意赅,本小姐没有那么多时间。”

 

我倒是正经地点了一杯咖啡,皱着眉喝完一口咋咋嘴后,努力将我前六世的记忆显得比较连贯与简洁。这可是个苦差。

 

 

 

 

01

 

第一世,我出生在一个国家政治最为混沌的时刻。

国王迂腐无能,不过,我听说国家的王储是个非常有能力的男子。只不过无人见过他的真实面貌,只知道他的名字“嘉德罗斯”。

 

第一次见到嘉德罗斯,是在一个午后。

盛大的王宫第一次有了生气。彩花洋洋洒洒地别在城堡的各个角落。

 

我跟随人流挤到了露台下,太阳光实在是有些刺眼,我不禁眯起了眼。那个时候也是嘉德罗斯正好走了出来,以至于到后来我也不知道究竟是太阳还是嘉德罗斯的光芒使我闭眼。

 

他太耀眼。金黄色的发别在脑后,虽然隔得太远不能很好地看清面容,但我确定他十分英俊,鎏金色的瞳中满是疏离。他似是很厌恶这种“欢迎会”,手里握着的权杖只是象征意义地举了举,红色的毛绒长袍也像是累赘一般松松垮垮地系在他整齐的衣着外。

当欢迎会一结束,嘉德罗斯便很快又走进了王宫,不给楼下的我们任何一个眼色。

 

非常惊奇,在那之后我就没有看见过嘉德罗斯,直到后来,说是转机也不为过。

是我非常厌恶的选妃。

 

我认为这是一种耻辱,尽管对方是嘉德罗斯。

那个过程就不细说,至于后来是怎么选上的,我也不知道。只记得嘉德罗斯耀眼的双眼在我周围来回游走,随机我就看到他白暂的脸上有了一丝光彩——连着左眼下的那颗黑色星星。

 

“她。”我听到他这么说,眼里是还未褪去的戏谑。

 

我被迫穿上华丽又得体的衣裳,浅棕色的发也被挽起扎了一个髻。按照宫女的说法来做:指尖捻起裙角,走路要轻,走到殿下面前要礼貌——被选中,是我的荣幸。

 

开什么玩笑。

虽然如此,还是摆出一副得体的笑容,直到嘉德罗斯出现在他的寝殿门外。

 

他挑眉看着我,但语气并不好:“来了?”

我咯噔一声,忍住想要爆粗口的冲动,忍了忍装作大家闺秀的样,温柔又礼貌地拎起裙子做了一个屈膝礼。

 

生活从那个屈膝礼后变得天翻地覆。

 

嘉德罗斯会露出与平常截然不同的温柔,嘴上不饶人地骂着“渣渣”,但在感情上我们跌跌撞撞,却又互相扶持。

 

第一世过得平淡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02

 

第二世也没什么意思。

 

只不过,算是遇见了一个惊喜——我的先生格瑞。

 

格瑞是位摄影师,文艺青年。

他长得特别好看。导致我每天都要对着他的脸狂流口水。

 

由于先生喜欢喝牛奶,我就立刻把家里搞得像个奶场,和他一起喝,长高高。

我们的职业都是挺自由的,他是摄影师,我是网络写手,平常在电脑前一坐就是几个小时,就不得不让格瑞带我四处转悠换换脑子,还带上他的哈苏。

 

家里的绿植都是格瑞负责,倒不是我懒,是我实在不会养芦荟,干脆交给他了。

 

周末,我们躺在沙发上看着无聊的电视八点档,狗血的剧情我却仍是能看得泪流满面,格瑞也不说话,只是用他白暂的手指为我抹去泪痕,再贴上他的唇,慢慢亲。亲着亲着我就害羞了,也不哭了。

 

 

往往我整个人都是躺在他怀里的,一抬头就能看见那张帅得人神共愤的脸,我便用手慢慢抚摸他银白色类似某种大型犬一般的头发,鸢紫色的眼睛里满是柔情,若说银河在他眼里跳舞我是绝对不会反对的。

 

格瑞记得每个生活的小细节,他也喜欢记录生活。所以无论我是开心还是伤心,都一并进入了他的相机,在相机里我慢慢变老,虽然那是以后的事。

 

 

先生平常话不多,但他这个直愣子一说情话足以让他哄我俩小时来不让我掉眼泪——实在是太好哭了。

寡言的面冷男人眼底满是柔情,虽说没有笑意,可那满腔的爱意已然从他的眼里与话里淌出,灼烧着我本就脆弱不堪的心脏。

 

我怎么这么爱你。

 

第二世过完,我就再没有见过先生,实属遗憾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03

 

若说起第三世,那槽点是我掰着指头也数不完的。

 

我大概是遇见我生命里最不羁的男人,我爱上一个海盗。

 

他的名字叫雷狮。

可能由于我这个人脑子里的茎也是横长的,不顾家人反对,自己出门流浪。

 

说好听点是旅行,难听点就是北漂加露宿街头。

 

但我喜欢海,在轮船上我遇见了雷狮。

 

我们喝着度数刚刚好的鸡尾酒,是我先搭讪的他,也许他见我是个毫无攻击力的小姑娘,也就笑笑,碰了碰杯,谈我们所谓的“梦想”。

 

与他一同的还有他的弟弟和另外两个人,我不认识他们,但是去的是同一个地点,方便照应,也就草草地介绍了一番。

 

雷狮竟然有自己的船,他看我一人独行估计是同情心作祟,便邀请我去船上坐坐。这一坐可不得了,在有一搭没一搭的谈话中,我们的爱好竟然几乎完全一摸一样。

 

想起雷狮那时候的表情我真是忍俊不禁,粉紫色如罂粟一样的眸子没了冷戾,竟被惊讶冲乱了心绪。他说他从来没有见过我这样的女孩。

我们从海聊到天,从自身聊到国家,从拘束聊到自由,再聊到感情。

 

那个叫卡米尔的男孩是他的弟弟,站在一旁一直用警惕而又不可思议的眼神盯着我。

 

是我说错什么了吗…?

 

天实在是太晚,只好在海盗船借宿。

 

后来?那日子甭提了。我像根小尾巴一样坚持着要跟着雷狮航行,毕竟他是星星,跟着不会迷路。雷狮的脾气不算好,可我崇拜他,也爱他。在日常琐碎的互怼中算是慢慢熟悉。

 

 

此生最浪漫,是与他在十二点的甲板上接吻,星星为证。

 

今后再无雷狮一样带给我同款心悸的人,我还是会想念那个甲板上吹着凉风,嘴里是有点咸咸的清新味道的吻,我更想念那个吻的主人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04

第四世遇见像风一般温和的人。

安迷修是我见过最有礼貌的男性。

 

更妥帖地说,是只要待在他身边,热源就会源源不断地输入到体内,像跑完一个温泉一般舒适。

 

我是安迷修先生的小迷妹,自从知道他是我的邻居之后。

没有越界的行为,但我的脑内已然是度过了好几百次的越界,终于有一天在他再次送来一朵花之后,我忍不住揪住他衬衫领子假装气势汹汹地问道:

 

“你就真的!哪怕一点都不喜欢我吗?”

 

我的话并非无凭无据,虽然安先生对待楼里其他小姐也十分友好,但明显的还是有些疏离,但对于我,似乎还夹杂着一些其他的东西。

 

棕色的安迷修先生显然不会想到我会问如此露骨的话,一下子变成了红色的安迷修先生。

 

他不好意思地摸着脖子,头低低的,那双翡翠绿的明亮眼睛不敢看我,结结巴巴地问:“小、小姐,您为何会这么想?”

 

我似是不愿意承认自己可能猜错了这个事实,干脆大大咧咧地说:“因为我喜欢你。”

 

因为我喜欢你。

 

我有多庆幸当时勇敢了上去。

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,慢热的安迷修有了送花的理由——女朋友喜欢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05

 

说真的,帕洛斯这个人,非常有趣。

他是我楼下一家书店老板,带上了金丝眼镜,我觉得他不带会更好看。

 

由于我经常去书店,一来二往的也就与帕洛斯相识了。

 

“小姐,位子已经帮你留好了。”帕洛斯坐在阴影里,缓慢地推了推眼镜,堆着看似明艳的笑容对我说道。

 

“谢谢你。”我同样礼貌回应,但在坐好拿着书之后,我忍不住观察起这位老板。

 

银色的发松松垮垮地扎着,他的眼睛是橙色的,但不是那种太阳底下会反光的暖色,反正就是,晦暗不明,神秘中带着警惕。

 

“这位小姐,看书,不是看我呀。”帕洛斯观察到了我在偷看,不禁失笑,走过来拍了拍我的头。

我不好意思地捏紧了书页,潜意识里想要认识这个人。

 

贸然出击的结果挺惨的,我当时傻不拉叽地随手抽了一本书递给帕洛斯,打开钱包第一句便是:

 

“老板,有兴趣聊聊这本书吗?能否买一段你的时间?”

 

帕洛斯始终是笑着,有点森冷却不令我觉得讨厌,他食指与中指指骨夹着书的脊梁,头微微一歪,开始认真打量我:“当然,我的荣幸。”

 

只可惜我当时随手乱选的书过于深奥,无法展现我的才华,只能愣愣地听着帕洛斯头头是道地讲。

 

我在第五世遇见了帕洛斯,帕洛斯先生是个有趣的人。

 

 

 

 

06

 

卡米尔是我的同桌。

我几乎从来没有看到他笑过。

 

有时候腆着脸去请教问题,他也只是不动声色地转着笔,待到笔“啪”的一下落到桌上时,他的题也就洁出了。

 

我偶然知晓卡米尔喜欢吃甜点,便觉得世界上有了跟我一般爱好的人。所以买蛋糕时总会给他留一份儿。

 

尽管卡米尔拒绝过我的好意,但沉稳冷漠的同桌还是会败给丝滑浓醇的奶油上。

 

他也只有在吃蛋糕时面上才不会十分严肃,湛蓝色的眸子也会有雀跃的火光迸射出来。

 

后来呢——

 


年轻的学委背着家长,和我早恋。

并排在一起的两张桌子上放着同样的草莓奶油蛋糕,吐露着青春的酸甜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07

 

如你所见,这一世,我爱上了凯莉。

 

这位小姐吸引我的可不只是她玲珑的外表,我觉得她天生就是来克我的,她过于迷人,我过于爱慕。

 

凯莉小姐作为我的同事,平常也会一起吃个饭喝杯咖啡。

 

此刻她用手指敲着桌子,另一只手撑着下巴笑着看我:“所以——你在这一世爱上了本小姐?我挺喜欢七这个数字。”

 

我认命地看着咖啡上的奶泡由爱心糊成了一团。

我不说话,她倒也不强求,只是自顾自地哼着歌,然后对我说:“张嘴。”

 

脑子混沌地跟着语句,我呆滞地张了张嘴,随后一个勺子进入了口腔,哦,还有蛋糕。

 

凯莉浅笑着,语音末尾带着婉转跳跃的音符:“这是本小姐吃过的蛋糕,所以,现在你是我的人啦~🌟”

 

我笑她的幼稚,但还是乖乖吃完了蛋糕。

 

过去的人或许不能再见,但我绝无法遗忘。

 

 

无论穿过多么曲折的时空,踏过被浪潮扑得湿湿的沙滩,采起一朵雏菊,透过玻璃上的雾气看,映出自己的模样。

 

 

 

我还是爱着你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end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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